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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恐怖事件与新疆维吾尔族的关联

捕获
  我从不写不讨论不关注不参与任何有关于政治、民族、军事之类的话题讨论,不是怕什么,而是总觉得我这样的等P民犹如沧海一粟,昨晚在朋友圈看到大家发布关于“昆明恐怖袭击”事件得知此事,顿感人是多么可怕与恐怖的生物。

  朋友圈有很多人谴责维族、谴责新疆人,可是大部分的维族和新疆人都是很nice很好的,只有部分极端分子会用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,正如一位记者朋友所说“从来不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,只让你盲目地仇恨,莫名地恐惧,稀里糊涂地活,不明不白地死。”

昆明事件

  如果说极端的人用极端的手段去对抗郭嘉,对抗征服对于我们屁民不会对你们做什么,可是你们将对一个组织的不满发泄在老百姓身上,而且是砍杀,就是必将至置于死地的目的来报复,这件事也许郭嘉是错的,也许征服是错的,也许你们也是错的,但是在同一片土地上生活的我们没有错,凭什么要我们承担后果?

  还有一点大家很少提及,这次恐怖分子为3男2女,5人砍死29人,砍伤140+人,我们一边在谴责他们惨无人道,心狠手辣,另一边在同情和祈祷伤者早日康复,可是没人来反思一下5人砍伤砍死近200人其实他们五个人也挺不容易的,都说新疆人团结云云,可是团结反衬的我们呢?

关于小偷

  新疆小偷全国都有,其它省份的小偷也是全国都有。抓不了管不住的,是所有小偷,单拿出新疆小偷说事,未免有点不公平。
百度百科:两少一宽
第一,关于量刑。
  1000元不是指手机的售价,而是在被盗这一天物品的价值,需要物价部门确定。所以很多时候,被盗物品不够刑责。不够刑事案件,一般按照治安案件处理,处罚也属于治安处罚,行对较轻,拘留时间满了就放出了继续犯罪。即使是累犯,一起盗窃手机的刑罚还是很轻的,当然它本身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能大的多。

第二,关于警察放纵犯罪。
  题目这种说法的形成,有历史原因,自古都有这种警匪勾结的说法和实例,尤其是民众与官府的对立态度,导致这种说法的形成。我认为,现实是存在的,即使在西方国家,只要存在可能的从轻处理,都可能出现。

第三,关于现状。
  以我对这类街面扒窃犯罪的观察,大部分小偷都是惯犯,会钻空子避重就轻,以至于抓获现行犯罪有难度。这类案件发案率高,警力和发案量不成比例,往往警察会关注相对重大的案件,而忽略相对轻微的犯罪。

  昆明恐怖事件官方已经认定为疆独分子所为,这件事我们没意义去质疑,但疆独分子与新疆人和维族人之间虽属同一民族,但是人性本善,我们在讨论的时候也要考虑大部分善良的维族人的感受,我们自己不愿意被代表,也别将别人说成同流合污,愿这次事件伤者早日康复,死者安息,愿昆明这座美丽的城市早日恢复往常的平静,愿犯罪分子早日正法。